一位山達基人可能會因為與某個壓抑或敵對山達基或其宗旨的人有所聯繫,而難以在他的聽析或訓練上有所進展。由於他持續受到只想要傷害他的敵對者貶低,因此他可能會失去在山達基獲得的所有靈性上的進展。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他可以使用關於山達基和教會的真實資料來「處理」對方,或採取最後一個方法(當所有其他處理都失敗時)──和對方「隔離」,也就是停止和這個人溝通。
L. 羅恩 賀伯特是這麼定義的:
「處理──基本上意味著:應用溝通的技術來平順地解決與另一人的某個狀況。
隔離這個詞的定義是:個人自我決定不和另一人有所聯繫。也就是切斷溝通線。
在任何團體中「處理」或「隔離」的基本原則跟我們的都一樣。
這就好像試圖去處置一個罪犯。如果他不願處理,社會就訴諸另一種唯一的解決方法──將「罪犯」與社會隔離。換句話說,換言之,將他從社會移除,把他關起來,因為他不願處理他的問題、不願罷手,還要繼續犯罪,危害他人。」
例如,某位太太無法阻止她的先生搞外遇,最後只好以離婚來隔離。
一個人選擇隔離,僅只是運用了他要不要與某人溝通的權利。這是人類最基本的權利。正如賀伯特先生指出:
「如果一個人有溝通的權利,他也必須有權利不接受別人的溝通。後者這項溝通權利,使我們有隱私的權利。」
山達基沒有任何規章要求教會成員與任何人隔離,更不會只因信仰有所不同就要求隔離親友。相反的,山達基的道德規範要求山達基人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不論是不是山達基人,教會都鼓勵良好的家庭關係,而且因為山達基,家庭關係通常會更加融洽,因為山達基人學習如何增進溝通,解決之前可能有的任何問題。